公 告
泉州互创云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黄添毅、冯艺伟与被申请人泉州互创云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泉丰劳人仲案字〔2026〕第515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一、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黄添毅2026年2月1日至3月14日未结工资2598元;二、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黄添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650元;三、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冯艺伟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23日未结工资2508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你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betvictor中国妙云街160号树脂大厦一楼;联系人:小伍,联系电话:0595-22505371。
betvictor中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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